1、供應商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
2、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提供2021年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 表(或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若2021年成立的企業,則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或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
3、業績要求:供應商2020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過1個類似業績(類似業績指:
合同金額 不少于1000萬元的包含本項目所采購內容的材料的供貨業績,證明材料為業務合同(協議)或其他證明材料)。
4、信譽要求:供應商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近3年內(2020年1 月1日至今,
若2020年成立的企業,則提供成立至今的)經營情況良好,供應商須提供參 加采購活動前兩年內,
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 取消以及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的書面聲明。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 案件當事人名單,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信用中國”查詢結果為準)。
6、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